黨的“六項紀律”之廉潔紀律
發布時間:2022-09-05 瀏覽次數:273 次
清正廉潔,是共產黨人基本底線。黨章明確規定,黨的各級領導干部必須信念堅定、為民服務、勤政務實、敢于擔當、清正廉潔?!吨袊伯a黨紀律處分條例》第八章“對違反廉潔紀律行為的處分”的規定劃定了27項負面清單:
1.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他人謀取利益,本人的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收受對方財物;
2.相互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對方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謀取利益,搞權權交易;
3.縱容、默許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利用本人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謀取私利;
4.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或其他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
5.向從事公務的人員及其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贈送明顯超出正常禮尚往來的財物;
6.借用管理和服務對象的錢款、住房、車輛等,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7.通過民間借貸等金融活動獲取大額回報,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行為;
8.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操辦婚喪喜慶事宜;
9.接受、提供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或者旅游、健身、娛樂等活動;
10.違反有關規定從事經商辦企業等營利活動的行為;
11.利用決策、審批過程中掌握的信息買賣股票等非正常獲利行為;
12.違反有關規定在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中兼職;
13.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為親屬和其他特定關系人在審批監管、資源開發、工程招投標等方面謀取利益;
14.黨員領導干部離職或者退(離)休后違反有關規定從事與原任職務管轄業務相關的營利活動;
15.黨員領導干部的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違反有關規定在該黨員領導干部管轄范圍內從事可能影響其公正執行公務的經營活動;
16.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侵占非本人經管的公私財物;
17.利用職權或者職務上的影響,將本人或其親屬應當由個人支付的費用,由下屬單位、其他單位或者他人支付、報銷的行為;
18.違規組織、參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請、高消費娛樂、健身活動,或者用公款購買贈送或者發放禮品、消費卡(券)等的行為;
19.違規自定薪酬或者濫發津貼、補貼、獎金等行為;
20.公款旅游或者以學習培訓、考察調研、職工療養等為名變相公款旅游;
21.違反公務接待管理規定,超標準、超范圍接待或者借機大吃大喝;
22.違規配備、購買、更換、使用公務交通工具;
23.違反會議活動管理規定,到禁止召開會議的風景名勝區開會;
24.擅自舉辦評比達標表彰活動;
25.違反辦公用房管理等規定的行為;
26.搞權色交易或者錢色交易的行為;
27.其他違反廉潔紀律規定的行為。
信息來源:紀委辦公室